家人說,有個長輩評論她「待人處事」的能力分數大概35分。
她很失落地說:
「所以平均10個人裡面,只有3.5個人會喜歡我。」
我想了一下,回:
「不對,應該是10個人裡面,有3.5個人不討厭妳。」
家人大受震撼。
我覺得,「讓別人喜歡你」這件事,本來就是一個很高的門檻。
尤其是在職場,大部分的人是為了賺錢生活而聚在一起。
一開始就特別喜歡一個人,或特別討厭一個人,都沒有那麼常見,大部分都是無感、有點喜歡、有點不喜歡。
而每個人的價值觀又不一樣。
有人喜歡你這樣做事,常常另有人不喜歡你這樣做事。
所以我覺得「待人處事好」,並非讓很多人喜歡你。
而是即使對方沒有特別喜歡你,甚至跟你個性不合,還是可以覺得:
「跟這個人相處、合作沒什麼問題。」
能跟過半比例的人維持這種關係,我覺得就算會待人處事了。
所以我才會說,不是3.5個人喜歡你,而是3.5個人不討厭你。
「不討厭你」是一件難得的事情。
最後,別老是想有多少人喜歡你,會太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