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## 退換貨政策
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於本店網站購買商品,原則上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 7 日內之鑑賞期權益。鑑賞期非試用期,退回商品須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包裝、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完整,且不得有使用痕跡、缺件、污損或其他影響二次販售之情形。
#### 可受理退貨情形
1. 商品於運送過程中破損
2. 賣家寄錯商品
3. 商品經確認有非手作自然差異之瑕疵
#### 不屬瑕疵範圍
因手工製作、上釉、窯燒產生之些微色差、紋理差異、尺寸微差、小氣孔、自然流釉痕跡等,屬手作陶瓷作品之正常現象,非瑕疵範圍。
#### 客製作品
如為客製之作品,因陶瓷製作具有不可逆特性無法修改,且手工製作品可能無法100%達成委託者的要求或想像,因此不接受修改、退換貨或重製。
#### 退貨申請方式
如需申請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 7 日內,來信或透過官方聯絡方式與我們聯繫,並提供:
1. 訂單姓名
2. 訂單編號
3. 聯絡電話
4. 退貨原因
5. 商品照片
我們收到申請後將盡快協助處理。
#### 退款說明
經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將於收到完整退回商品並確認無誤後,依原付款方式或雙方約定方式辦理退款。實際退款入帳時間依金流與發卡機構作業時間為準。
#### 特別說明
如商品頁面另有標示屬於法令規定之合理例外情形,不適用 7 日解除權者,將依該商品頁面公告內容辦理。